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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dding and procurement

西太湖大道东侧,环湖北路北侧地块开发项目施工总承包

  • Source:Chunwei
  • Time:2020-11-03
  • Number of views:2790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太湖大道东侧,环湖北路北侧地块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武经发管备[2020]1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常州建源湖锦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西太湖大道东侧,环湖北路北侧地块开发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常州市西太湖大道东侧,环湖北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35088平方米(约52.36亩);项目主要建设12幢毛坯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用房、配电房、门卫,同步实施环境绿化、场地及水、电等综合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98176㎡(含保温层)。地上计容建筑面积70176㎡,其中:住宅面积68343㎡,商业建筑面积605㎡,公建配套及其他建筑建筑面积1228㎡,地下建筑面积28000㎡。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 30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656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0 12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2  9 17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但不局限于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防水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 房屋结构;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保温;室内装饰;一般水电;外墙装饰;消防工程;管道安装工程;暂估专业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其他专业相关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

    3.3 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近五年内(从开标之日起往前推算)承建过工程造价18000万元及以上且含混凝土结构装配式技术并已完全竣工的的住宅建筑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11    4 00  分至 2020  11  15   日 17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费用。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11  16   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三。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建源湖锦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武宜中路1号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路6号宏图大厦17楼

    邮编:213100

    邮编:213100

    联系人:胡经理

    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0519—86580873

    电话:0519-65582676    1386106309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0    11     4   


     

    十、友情提醒

    10.1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 栏目中的“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 要求办理。潜在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将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10.2潜在投标人可从本招标公告页尾了解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3 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提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10.4投标人相关资料须在“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诚信库”内进行备案,请各投标单位尽早办理企业信息入库,以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并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作为失信行为(不良行为)在全省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一: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说明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达到。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递交的要求如下:

    2.1、投标保证金递交的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

    账号:32001626759052503209

    开户银行:常州建行丰乐支行

    (2)投标保证金金额:

    每单位每标段人民币 50  万元。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报名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支付方式有三种:①建行网银支付;②他行网银支付;③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转账支票、电汇等方式(现金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用途栏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订单号。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武进区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

    2.2、投标保函递交的要求如下:

    (1)投标保函担保金额:

    每单位每标段人民币  50  万元。

    (2)投标保函递交方式:

    报名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办理平台(网址:http://61.155.218.199:88/)在线申请办理。以投标保函实际提交时间为准。

    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常州市电子投标保函系统操作手册》。

    3、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归集后五日内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五日内退还。

    4年度保证金用户按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住建[2019]231号通知要求执行。

    5投标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0519-88068636。


     

    附件二:

    资格审查办法

    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工程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单项合同金额400万以上的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三)资格审查合格其他条件: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五年内(从开标之日起往前推算)承建过工程造价18000万元及以上且含混凝土结构装配式技术并已完全竣工的的住宅建筑工程。

    备注:(1)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所载时间为准;

    (2)工程造价以单份中标通知书(或单份直接发包证明)或单份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所载内容为准,如提供的上述材料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3)工程类型以可说明工程类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内容为准;

    (4)采用混凝土结构装配式技术的证明材料以盖有审图合格章的竣工蓝图及建设单位出具的含有混凝土结构装配式技术的证明(混凝土结构装配式技术指:预制内墙板、预制叠合楼板、 预制楼梯板中的至少两项及以上) 材料所载内容为准。

    2、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1需网上审核的资料(必须以原件扫描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5.0 系统),可以不提供原件):

    (1) 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直接发包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发包备案书、直接发包告知书等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须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实行备案制,则必须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进场交易证明,进场交易证明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直接发包告知书按《关于试行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告知制度的通知》常建[2018]78号执行);

    (2) 施工合同(施工合同须经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或归集。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实行合同备案或归集的,必须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证明单位公章) ;

    (3)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包括竣工验收记录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记录单需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竣工验收备案表需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职能部门核发);

    (4)可说明项目工程类型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移交档案馆或其他政府档案管理部门,则必须提供复印件并由档案馆或其他政府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印章及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5)建设单位出具的含有混凝土结构装配式技术的证明材料原件 ( 混凝土结构装配式技术为:预制内墙板、预制叠合楼板、预制楼梯板中的至少两项及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2需原件审核的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可以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企业诚信库”):

    (1)可以说明含有混凝土结构装配式技术的盖有审图合格章的竣工蓝图原件(竣工蓝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审图合格章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公章,未盖竣工图章、审图合格章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公章的竣工蓝图原件无效。如盖有审图合格章的竣工蓝图原件已移交档案馆,则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由档案馆加盖印章及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则该复印件视同原件。因竣工蓝图原件图幅度较大,可以不密封在资审资料中,且无需另行提供复印件)

    注:(1)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相关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资料。

    (2)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联合体合同业绩,则投标人必须为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且其在联合协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必须满足业绩相关指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中联合体协议书和业绩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不予认可。

    (3)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含有工程造价、混凝土结构装配式技术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中选择已录入企业诚信库的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并建立链接(有且只能链接一项业绩),未建立链接或链接的内容不能满足招标公告要求或链接两个及两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的,均视为未提供类似工程业绩,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所有投标单位须具有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先到常州市建管中心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后方可进行投标,招标人将拒绝未取得“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得分”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4信誉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8 11 1 日至开标之日截止)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企业(自 2018 11  1 日至开标之日截止)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企业(自 2020 8 1  日至开标之日截止)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企业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⑤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且在公示期限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⑥投标人(自 2018 11 1  日至开标之日截止)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⑦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⑧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以及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⑨投标人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四)特别提醒: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行为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将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1.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1.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畸高、 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所有投标人的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满后,将直接公布中标人,招标人和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对中标结果或因法定情形顺延中标结果的异议和投诉。

    4.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6.投标人被发现并被证实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需评审的相关资料及要求:

    4.1、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必须提供原件,可以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诚信库”):

    4.1.1、a.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b.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1.2、盖有审图合格章的竣工蓝图

    4.2、资格审查需网上审核的资料(必须以原件扫描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5.0系统)“企业诚信库”且审核通过):

    4.2.1、企业营业执照。

    4.2.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2.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4、注册建造师证书。

    4.2.5、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4.2.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20 8月至2020 10月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注:

    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提供该人员的退休证明及投标人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

    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2.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4.2.8、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除盖有审图合格章的竣工蓝图)

    5.其他相关要求:

    1. 以上4.1款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可以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诚信库”。

    2. 以上4.2款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以已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5.0系统)“企业诚信库”且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同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指定位置提供自动链接,未按要求录入或制作链接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 投标单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5.0系统)“企业诚信库”中的资料必须内容、印章完全、清晰可辨且在有效期内。如资格审查资料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认定为模糊无法辨认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 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不用装袋、密封外,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如有)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未按要求密封,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所有资审资料必&

    (Ms. 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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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r. 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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