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建昌小学教学楼、食堂拆建项目墙地砖采购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金坛市建昌小学教学楼、食堂拆建项目(项目名称) 墙地砖采购(标段名称)已由金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坛发改投字[2014]8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坛市建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金坛市直溪镇建昌育才路17路(建昌小学内)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投资总额:1650万元
6.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7.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墙地砖供应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序号 | 发包内容 | 标段性质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 | 备注 |
1 | 300×450MM瓷砖(17035片)、200×60MM条砖(15791片)、300×300MM地面防滑砖(2816片)、300×300MM瓷砖(7431片) (详见清单) | 采购 | 公开招标 | 17万元 | 需项目负责人一名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相应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均可参加投标报名,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 如投标人为生产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墙地砖生产企业;
B、投标人必须向业务经办人出具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C、企业投标产品具备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中环联合(北京)论证中心有限公司)或“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中国质量论证中心)或“建材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国建联信认证中心);
D、生产商须通过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投标人必须向业务经办人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C、企业必须具有生产商在本项目或本地区的唯一指定代理的授权证明;
D、所代理货物的生产商须符合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
3.2报名其他条件
(1)同一代理商如同时代理多个品牌,则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代理品牌参与投标及只能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如同时代理的两个及以上品牌参与投标,则其该标段投标的所有品牌将被拒绝。
(2)生产商如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则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如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了投标,则其授权的所有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投标将被拒绝。生产商如已授权代理商参与了投标,则生产商不得参与该标段投标。
(3)投标单位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样品(样品要求详见附件)
4、评标方法:投标报价与样品综合评分,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详见招标文件)
5 、本工程采用现场集中报名: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13日
报名、资审时间:2015年 4月 14日 上午9:30时
地点:金坛市沿河东路148号教育局1楼会议室
6、报名、资审材料:
一、生产商提供资料:
①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投标申请人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④项目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⑤投标品牌商标注册证原件;⑥《常州市工程建设投标报名申请书》(详见附件打印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⑦投标产品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中环联合(北京)论证中心有限公司)或“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中国质量论证中心)或“建材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国建联信认证中心);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⑧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办理时间至少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二、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资料:
①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投标申请人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④项目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⑤生产商必须向代理商(或经销商)出具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书;;⑥《常州市工程建设投标报名申请书》(详见附件打印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⑦投标产品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中环联合(北京)论证中心有限公司)或“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中国质量论证中心)或“建材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国建联信认证中心);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原件或扫描件,如为扫描件则加盖生产商公章原件(扫描件模糊不清或涂改的将不予认可);⑧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办理时间至少为公告发布之日后);⑨在本项目或本地区的唯一指定代理的授权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一正一副)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在资审时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
7、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计分排名 □资审合格全部抽签√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8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资审合格后以现金或现金支票形式缴纳至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收款依据(开标时必须提供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9、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金坛市建昌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金坛市直溪镇建昌育才路17路 | 地 址:金坛市沿河东路148号 |
联系人:谢老师 | 联系人:花 冬 |
电话: | 电 话: 13685221374 |
传 真: |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