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建昌小学教学楼、食堂拆建项目金属门窗工程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金坛市建昌小学教学楼、食堂拆建项目(项目名称) 金属门窗工程(标段名称)已由金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坛发改投字[2014]8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坛市建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金坛市直溪镇建昌育才路17路(建昌小学内)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投资总额:1650万元
6.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7.本次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金属门窗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序号 | 发包内容 | 标段性质 | 合同估算价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注册建造师专 业、等级 |
1 | 金属门窗工程 | 施工 | 35万元 | 金属门窗专业承包工程二级(含以上) | 建筑工程二级 (含以上) |
4、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本工程采用现场集中报名: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13日
报名、资审时间:2015年 4月 14日 上午9:30时
地点:金坛市沿河东路148号教育局1楼会议室
6、报名、资审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2)投标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养老保险至少应缴纳至资审截止时间前 2 个月);(3)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办理时间至少为公告发布之日后)。(4)《常州市工程建设投标报名申请书》(详见附件打印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一正一副)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在资审时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
7、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计分排名 □资审合格全部抽签√资审合格全部入围8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资审合格后以现金或现金支票形式缴纳至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收款依据(开标时必须提供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9、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金坛市建昌小学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金坛市直溪镇建昌育才路17路 | 地 址:金坛市沿河东路148号 |
联系人:谢老师 | 联系人:花 冬 |
电话: | 电 话: 13685221374 |
传 真: |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