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家苑限价商品房物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就南湖家苑限价商品房保安、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湖家苑限价商品房物保安、保洁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武新区招2016-6号
1、采购编号:
2、项目服务范围、内容、人员要求及服务期间:
服务范围:南湖家苑二期小区内;
服务内容:包含秩序维护、保洁等;
服务期间:暂定三年,2016年4月----2019年3月;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 2 月 3 日至2016年 2 月 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进区延政中大道26-7号金都大厦A座10楼)。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物业服务资质证书
(3)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附表和附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
(报名时请携带以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资料前来报名)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武进支行,帐号:13152000000242218。
3、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单位用转帐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银行进帐单到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开具投标保证金付款收据【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报名截止前换取】,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将被拒绝。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预审不合格或资格预审合格抽签不入围的投标报名单位,保证金在资格预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之后退还(无息)。退还的保证金通过银行汇票、银行支票等转帐方式转入投标报名单位的基本帐户。
六、资格审查:
(1)资格预审及报名所需资料时需携带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③法人委托书;
④投标保证金付款收据 ;
⑤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附表和附注;
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资审时,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有效复印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复印件(一正一副)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及密封,否则招标人直接拒绝其资格审查。以上各项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审不通过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3)资审时间:2016年2 月24日下午16:30 (超过时间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七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资审地点:武进高新区管委会大楼会议室(3110 室)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八、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 560元整。
九、代理机构:本项目由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常州滨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19-86221903 | 电话:0519-68852672 13685221117 |
联系人:徐颖 | 联系人:左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