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经开区社会福利中心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州市武进区经开区社会福利中心的委托,就常州市武进区经开区社会福利中心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常州市武进区经开区社会福利中心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经开区社会福利中心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程内容:本工程包含了常州市武进区经开区社会福利中心的1#、2#楼、门卫外立面改造、自行车雨棚改造、室外破损道路、侧石等多项改造工程,具体工作量详见工作量清单。
6、工程概算:总投资额约96万元。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3月10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和投标建造师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派人于2017年2月22日-2017年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到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需递交以下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16年6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养老保险交费缴纳名单中必须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本次投标所报建造师),投标单位和建造师在投标企业营业执照注册的所在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核对后退还。以上所提供资料仅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报名人必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2月22日-2017年3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地点: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大道26-7号金都大厦10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4、报名资料只作为报名条件,不作为资审合格条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日14时,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经开区社会福利中心(常州市劳动东路99号经开区社会福利中心1号楼4楼会议室)。
2、本工程开标: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相同。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常州市武进区经开区社会福利中心
联 系 人:董主任
联系电话:0519-69990566
代理公司: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 晶
联系电话:15161132255
2017年2月22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 (姓名)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至本项目结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加盖公章) 可另附 | 被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加盖公章) 可另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