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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dding and procurement

人民南巷(星火北路~火炬北路)市政总承包

  • Source:Chunwei
  • Time:2020-08-20
  • Number of views:2438
  •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民南巷(星火北路~火炬北路)(项目名称)已由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民南巷(星火北路~火炬北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武发改复【2020】1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私有资金:0.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 %,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人民南巷(星火北路~火炬北路)市政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州市武进区高新区

    2.1.2建设规模: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559万元

    2.1.4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  9    16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0月 25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9时00分至2020年9月3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费用。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9月4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审查办法。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三。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内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路6号宏图大厦17楼

    邮编:213100

    邮编:213100

    联系人:丁逸

    联系人:蒋工

    电话:0519-86229010

    电话:0519-65582676    1386106309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九、联系方式

    2020年8月 20日

     

     

     

     


     

    十、友情提醒

    10.1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请按照常州市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 栏目中的“企业办理招投标网上信息登记的通知” 要求办理。潜在投标人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将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10.2潜在投标人可从本招标公告页尾了解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3 信息公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提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10.4投标人相关资料须在“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诚信库”内进行备案,请各投标单位尽早办理企业信息入库,以免影响投标。投标人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并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作为失信行为(不良行为)在全省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一: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说明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达到。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递交的要求如下:

    2.1、投标保证金递交的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

    账号:32001626759052503209

    开户银行:常州建行丰乐支行

    (2)投标保证金金额:

    每单位每标段人民币   11   万元。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报名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支付方式有三种:①建行网银支付;②他行网银支付;③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转账支票、电汇等方式(现金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哪种支付方式,都须在用途栏注明从系统中获取的订单号。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武进区投标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

    2.2、投标保函递交的要求如下:

    (1)投标保函担保金额:

    每单位每标段人民币   11  万元。

    (2)投标保函递交方式:

    报名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办理平台(网址:http://61.155.218.199:88/)在线申请办理。以投标保函实际提交时间为准。

    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常州市电子投标保函系统操作手册》。

    3、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归集后五日内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五日内退还。

    4年度保证金用户按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住建[2019]231号通知要求执行。

    5投标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0519-88068636。

     


     

    附件二:

    资格审查办法

    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工程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7.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且在公示期限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合格其他条件:

    所有投标单位须具有常州市“市政企业信用考核得分”。已参加信用考核的市政企业,以信用评价管理子系统中的信用考核得分参与投标;本地新办市政企业或新进我市外地市政企业未参加信用考核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初始市政信用分参与投标。

    (四)特别提醒: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行为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将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1.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1.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明显与本项目不符合、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以及联合体中任何一个成员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3.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所有投标人的评标结果的异议应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满后,将直接公布中标人,招标人和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对中标结果或因法定情形顺延中标结果的异议和投诉。

    5.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6.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7.投标人被发现并被证实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需评审的相关资料及要求:

    4.1、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原件(必须提供原件,可以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诚信库”):

    4.1.1、a.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b.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2、资格审查需网上审核的资料(必须以原件扫描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5.0系统)“企业诚信库”且审核通过):

    4.2.1、企业营业执照。

    4.2.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2.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4、注册建造师证书。

    4.2.5、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4.2.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206月至20208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提供该人员的退休证明及投标人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

    4.2.7、《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四)。

    5.其他相关要求:

    1. 以上4.1款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可以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诚信库”。

    2. 以上4.2款要求的资格审查资料以已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5.0系统)“企业诚信库”且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同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指定位置提供自动链接,未按要求录入或制作链接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 投标单位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5.0系统)“企业诚信库”中的资料必须内容、印章完全、清晰可辨且在有效期内。如资格审查资料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认定为模糊无法辨认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 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不用装袋、密封外,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如有)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未按要求密封,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所有资审资料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5. 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查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6. 资格审查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 系统资料库)并通过审核的均不作为资格审查的评审依据。

    7. 投标人务必及时在“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企业诚信库”内完善相关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企业诚信库信息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8.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不得请假),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投标单位应携带CA密钥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如投标单位需远程解密,开标时进行远程同步解密。远程解密的投标单位必须在现场解密完成后5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包括资格后审)时间、地点: 

    5.1开标时间:2020年 9月4日09时00分。

    5.2开标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三楼 309室。

    (郑重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

    将有序开放交易场所,为保障我区各类项目开评标工作正常进行,请进场交易各投标人严格遵守《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须知》(详见附件五)。因投标人委托的代理人员违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须知》而无法进场参加交易活动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对违反相关规定且不服从管理的人员,交易中心有权立即终止交易活动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六、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备注:

    7.1招标文件自由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须通过网银支付300元费用。

    7.2项目报名成功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为准。

    7.3本工程由于软件模块限定,评分办法以及相关的条款和要求以招标公告附件要求为准。

    7.4本工程所有的资格审查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

    7.5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7.6本工程图纸由  江苏省科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7各投标单位的相关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后应当严格遵守开标现场各项管理规定。

     

     

     

     

     

     

     

     

     

     

     

     

    附件三:

    评标细则

    一、评标入围

    评标入围在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评标入围条件和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入围投标人。

    (一)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期望值的(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二)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大于20家时,按以下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入围投标人,否则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方法:抽签入围法。

    采取随机抽取法确定20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未入围单位直接退回材料离场。

    注:评标入围相关系数抽签均在评标入围条件评审结束,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法如下:

    ①由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纸签,纸签制作完成后,根据不同的抽签内容分批放入抽签箱内。

    ②招标人代表根据不同的抽签内容分别随机抽取数值,并作好记录。

    ③招标人一概不予受理涉及投标单位离开开标会议室导致其未能参加系数抽取等情况的任何异议。

    ④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调整除外。

    二、评标办法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进入评标环节的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信用考评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具体办法如下:(共计100分) 

    (一)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并且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

    (Ms. Tao)
    0519-68865670
    Mr. Xu
    15861836582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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