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爱舍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现绿园爱舍全体业主委托绿园爱舍物业管理委员会对绿园爱舍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的同意签字率已达55 %(已签字户数为770户),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的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绿园爱舍物业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CWZ2020-106
3、项目范围、内容及要求: 物业服务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其他要求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服务;
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招标文件时递交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1);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路6号宏图大厦17楼招标采购中心。
4、领取文件时缴纳300元/标段。
五、资格审查原件、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资格审查原件、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29日9:00时止
2、资格审查原件、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路6号宏图大厦17楼开标室
六、资格审查、开标有关信息:
1、资格审查、开标时间:2020年7月29日9:00时
2、资格审查、开标地点: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投标保证金账户: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账号:32050162843600003520
地点:延政西路6号宏图大厦17F。
电话:0519-68865671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单位必须用企业网上银行方式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
(4)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凭网上银行交易凭证及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一天下午16:00前到账并换取,若已到账却没在规定时间来换取的,逾期不再换取】,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受理解款事项。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申请人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但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中标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定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绿园爱舍物业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19-869393568
(二)招标代理公司: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左昕
联系电话:13685221117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路6号宏图大厦17F
(招标人名称):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 (姓名)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至本项目结束或新的授权委托书送到之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需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需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2 资格审查要求
由招标人将组织对投标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包含原件或公证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审查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盖有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意:
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原件,其他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时投标单位需另外提交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外的其他所有文件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投标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可提供正本,但所提供正本内容应包括名称、类型、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营业期限、经营范围、二维码内容。所有资审原件资料须袋装(可不密封)。所有资审资料必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资格审查原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3、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准时到达资格审查现场并签到(不得请假),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则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提供的授权委托人和资格审查、开标时到场的授权委托人不一致的, 投标人需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提供到场的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招标人核实后方可参加资格审查;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参加资格审查,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书。
4、资格审查资料若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或资料不齐全、资料不合格),则资格审查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