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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dding and procurement

南湖家苑一期7#宿舍楼进户门及联网门锁系统采购安装工程

  • Source:Chunwei
  • Time:2016-01-06
  • Number of views:775
  • 武进高新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工程概况

    1) 常州滨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南湖家苑一期7#宿舍楼进户门及联网门锁系统采购安装工程

    3)建设武进高新区

    4)投 资 额:65万元

    5)工期要求:40天(供货日期20天安装工期:20日历日)

    6)建设规模:约  10845平方米。

    7) 本次采购进户门品牌可选三禾立、王力、民泰或相当于上述品牌的同档次品牌且必须符合本次招标的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若投标人认为有不低于上述可选进户门品牌的产品,经招标人审核认可后,可接受其参加投标。

    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

    3、资金来源:自

    4、招标内容:南湖家园一期7#宿舍楼进户门及联网门锁系统采购安装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可以是制造商,也可以是代理商。
    2)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如果同一品牌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投标,以制造商为准;如同一品牌制造商出具多份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将代理商与制造商全部按资审不通过处理)。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没有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具有独立履行合同且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

    7、标段划分共分 1个标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委派项目负责人1名

    10、对投标人其他条件:

    1)、投标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预审时间准时到达现场,并出示投标保证金付款收据(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资格预审文件。

    2)、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户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武进支行,帐号:13152000000242218(保证金缴款事项详见资格预审须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资格预审不合格或资格预审合格抽签不入围的投标报名单位,保证金在资格预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之后退还(无息)。退还的保证金通过银行汇票、银行支票等转帐方式转入投标报名单位的基本帐户。

    5)、投标人报名时可到高新区查阅或咨询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可及时了解项目的相关招标条件。

    6)、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单位用转帐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现金缴纳),然后凭银行进帐单到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开具投标保证金付款收据【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必须在报名截止前换取】,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将被拒绝。

    11、资格预审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申请人若为制造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投标申请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加盖制造商公章

    (2)项目负责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缴纳时间为2015年10月至 2015 年12月,连续缴纳三个月);

    (3)提供投标货物的相关检验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如为代理商还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

    (7)武进高新区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报名申请书文本格式详见附件)

    资审时须按以下要求: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有效复印件,资审时携带上述原件级有效复印件备查,复印件(一正一副)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及密封,否则招标人直接拒绝其资格审查。以上各项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审不通过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料(1)-(6)有效复印件。

    承包类别1


    资质类别1

    0710

    资质等级1

    一级

    承包类别2


    资质类别2

    0702

    资质等级2

    一级

    承包类别3


    资质类别3


    资质等级3


    1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2016年1月8日;地点:武进区延政中大道26-7号金都大厦A座10楼(工作日8:30-17:00);

    ②资审时间:2016年1月11日上午10:00 (超过时间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11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③确定投标人的方式:当资审合格单位超过9家时,采取抽签方式抽取9家入围,当资审合格单位低于9家(含)时,全部入围。

    1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14、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万元。

    15、代理机构:本工程由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常州滨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19-86220010                电话: 68852665、13685221117

    联系人:丁逸                       联系人:左昕


    (Ms. 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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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r. Xu
    15861836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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