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路常家塘弄改造道路工程
英雄路常家塘弄改造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管理处;
2)项目名称:英雄路常家塘弄改造道路工程;
3)项目地址:武进高新区;
4)投资总额:总价约320万元,自筹;
5)招标工期:计划100天,2017年8月9日 ~ 2017年11月16日;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英雄路常家塘弄改造道路工程。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投标单位及建造师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册建造师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三、报名、资格审查事项: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0日至 2017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政中大道26-7金都大厦A座10楼)
3、报名携带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要求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8月3日 14 时 00 分;
地点:武进高新区管委会3110议室。
5、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注册建造师证书;
4)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8)武进高新区建设工程投标申请表;
9)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以代理公司出具的缴纳凭证为准)。
注::1、资格审查时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武进高新区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装订在资格审查材料正、副本中即可,不需要再单独提供)及二份资格审查材料(一正一副)【资格审查材料正、副本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书必须为原件外,其余资料为复印件且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提供的资审材料格式制作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和原件一致,实质性内容应清晰可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密封,否则招标人直接拒绝其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的企业原件及二份密封的资审材料必须一次性递交,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查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2、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招投标事宜,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3、本工程所有的资格审查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资格审查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四、资格审查
(1)各投标单位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及对应的所有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审委员会审核。
(2)、唱标前,评标委员会先对各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及对应的所有原件进行资格审核。若投标单位的审查资料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超过时间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审查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三、5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
注:1、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准时到达投标现场并签到(不得请假),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则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报名成功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政中大道26-7金都大厦A座10楼)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8月3日 14 时 00 分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常州市武进高新区管委会3110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8月3日 14 时 00 分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武进高新区管委会3110室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
2、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常州兰陵支行;
帐号:324006160018010436836;
地点:延政中大道26-7金都大厦A座10楼。
3、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可采用以下支付方式:转帐、电汇等方式(可网银行支付,不接收现金)自行将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支付的有效凭证到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必须在截止日2017年8月2日17:00之前到账并换取,若已到账却没在规定时间来换取的,逾期不再换取】,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受理解款事项(第一次到春为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一份盖有公章的复印件,留存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审核)。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资格预审不合格或资格预审合格抽签不入围的投标报名单位,保证金在资格预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之后退还(无息)。退还的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投标报名单位的基本帐户。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建设单位: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管理处
联 系 人:杭兰
联系电话:0519-86555089
(二)招标代理: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小芬、左昕
联系电话:13861063094 13685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