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集镇环境整治菜市场改造工程
白塔集镇环境整治菜市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工程名称:白塔集镇环境整治菜市场改造工程
2.招标人: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白塔村村民委员会
3.项目编号:JSCW-2019-010
4.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白塔集镇;
(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3)施工工期:60日历天;
(4)项目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5)项目预算:本项目招标预算约65万元;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4日至2019年05月20日;
7.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14日至2019年05月20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30 时到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区河滨东路62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需递交以下资料:
a、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
b、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c、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d、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e、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障机构盖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19年2月~2019年4月,其中任一月均可)。
注:报名材料必须按上述顺序提供壹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在报名时一次性递交,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能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报名)。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以上报名材料仅作为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条件,并不作为资格后审合格的依据。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4)材料携带不全或有瑕疵的,招标人将不予接受报名。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8.确定投标人的方式:报名合格者全部入围。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指定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 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缴纳。并将银行缴款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单位。
收款单位: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坛政务中心支行
帐号:519673054014
10.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 2019年05月23日上午09:30;
(2)开标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5楼0504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
1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扣除预留金)的40%,工程经审计部门审定后支付至审定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付清(无息)。
12.本工程评分办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最高分(100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的。每高1%扣1分;投标价格低于该基准价的,每低1%扣0.6分(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以最低价者中标)。中间用插入法,计算过程及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第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3.代理机构: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代理事宜。
1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出,概不退换。
招标人: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白塔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 | 地 址:金坛区河滨东路62号 |
联系人:廖先生 | 联系人:何女士 |
电 话:13961116016 | 电 话:18015282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