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戴埠镇240L、40L垃圾桶、有害有毒垃圾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溧阳市戴埠镇240L、40L垃圾桶、有害有毒垃圾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LYCWDLCG-2019-11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就溧阳市戴埠镇240L、40L垃圾桶、有害有毒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个) | 控制单价(元) |
1 | 240升垃圾桶 | 1300 | 250 |
2 | 有毒有害垃圾桶 | 30 | 1000 |
3 | 门户40升小型垃圾桶 | 1000 | 60 |
4 | 合计(控制总价) | 41.50万元 |
一、招标内容: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有关环卫设备生产或销售等经营业务的单位;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领取时间和地点:
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溧阳市天目湖镇天目湖大道96号(天目云谷03幢1层101室B),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13601596537;采购文件费等资料500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前必须由投标帐户将投标诚信保证金0.8万元转至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溧阳市嘉丰支行,帐号:10621101040004025,户名: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至少缴纳至2019年6月。
如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资料或资料不合格,则不予接受报名。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0月17日下午13: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7日下午14: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溧阳市天目湖镇天目湖大道96号(天目云谷03幢1层101室B)
六、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7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溧阳市天目湖镇天目湖大道96号(天目云谷03幢1层101室B)
七、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转账),所有货物到货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汤主任
联系电话:0519-87900128
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
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