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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dding and procurement

常州市新堂北路北侧、青洋北路东侧地块紫荆大厦1#楼15kw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 Source:Chunwei
  • Time:2019-08-20
  • Number of views:1191

  •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常州弘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常州市新堂北路北侧、青洋北路东侧地块紫荆大厦1#楼15kw光伏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堂北路北侧、青洋北路东侧地块紫荆大厦1#楼15kw光伏项目

    2、采购编号:CWGZ2019-029

    3、项目范围、内容及要求:常州市新堂北路北侧、青洋北路东侧地块紫荆大厦1#楼15kw光伏项目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设备供货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制造(采购)、配件、运输、装卸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免费保修2年。

    5、本项目预算价: 321575.84

    6、本项目最高限价: 321575.84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至少一名安全员《C证》,且无在建工程;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 21 日至2019年8月 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政西大道6号宏图大厦F17)。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成功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政西大道6号宏图大厦F17)。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缴纳),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一经报名,投标人不得更改单位名称。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 9月10日09:00时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 9月10日09:00时

    开标地点: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账户: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常州兰陵支行;

    帐号:324006160018010436836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报名单位,保证金在资格审查结束后三个工作日之后退还(无息)。退还的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投标报名单位的基本帐户。

    3)投标人报名时可到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查阅或咨询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可及时了解项目的相关招标条件。

    3、注意事项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单位必须用转帐支票、电汇等方式(现金除外)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银行进帐单到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必须在资审截止日之前(2019年9月9日下午16:00)换取,若已到账却没在规定时间来换取的,逾期不再换取】。江苏春为不接受解款事项。第一次到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须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盖有公章的复印件,留存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审核。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申请人将被拒绝。

    八、开标及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资质证书;

    3)注册建造师证书;

    4)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5)安全员(C证);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9)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

    10)保证金付款凭证;

    注:资格审查时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二份资格审查材料(一正一副)(资格审查材料正、副本中,除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名申请书必须为原件外,其余资料为复印件且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提供的资审材料格式制作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和原件一致,实质性内容应清晰可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密封,否则招标人直接拒绝其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的企业原件及三份密封的资审材料必须一次性递交,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审不通过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招投标事宜,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小芬

    联系电话:13861063094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大道6号宏图大厦F17

    (二)采 购 人:常州弘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3921086360

     

                                                                                                2019年8月20日


    附件: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公章):

    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投标单位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              联系电话: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接收招标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报名时间:

    被授权人签字:

    注:投标人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Ms. Tao)
    0519-68865670
    Mr. Xu
    15861836582
    Email
    117208051@qq.com
    Add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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