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工业园物业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 常州铭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 民营工业园物业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民营工业园物业服务
2、采购编号:XTHZB-19-02
3、项目范围、内容及要求:工业园约14.1万平米物业服务
4、本项目预算价:118.9万
5、本项目最高限价: 118.9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内乙方月度考核成绩达2次(及以上)不合格或未按采购指定时间要求整改完成,视为全年考核不合格 ,甲方可立即解除该合同关系 ,不再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其他要求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服务;
(2)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厂房或者工业园区)且服务内容必须包含环境日常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绿化管理、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等四项服务内容。(提供合同,合同内容未体现以上服务内容的,以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
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期限及报名
1、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延政西大道6号宏图大厦17楼(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1);
(3)盖有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章的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
(4)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厂房或者工业园区)且服务内容必须包含环境日常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绿化管理、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等四项服务内容的。(提供合同,合同内容未体现以上服务内容的,以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
(以上资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成功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路6号宏图大厦17楼招投标中心。
五、资格审查原件、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资格审查原件、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3月7日9:00时止
2、资格审查原件、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大楼618室。
六、资格审查、开标有关信息:
1、资格审查、开标时间:2019年3月7日9:00时
2、资格审查、开标地点: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大楼618室。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常州兰陵支行
帐号:324006160018010436836
地点:延政西路6号宏图大厦17F。
电话:0519-68865671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单位必须用企业网上银行方式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
(4)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凭网上银行交易凭证及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必须在报名截止日2019年2月21日17:00之前到账并换取,若已到账却没在规定时间来换取的,逾期不再换取】,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受理解款事项。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申请人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但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中标保证金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中标保证金
中标公示结束后3日内中标人将中标价2%中标保证金交至财政局帐户,缴纳中标保证金后,凭网上银行交易凭证及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管委会财政局(常州市武进区绿杨路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八楼)开具本项目中标保证金一般缴款书凭证,中标人凭该缴款书凭证至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站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并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①中标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百位数取整数)。
②中标保证金专用帐户详见招标文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定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九、特别提醒
已经报名参加本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本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对于不参与本采购活动投标,又未书面提交说明的,按《江苏省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武进区供应商诚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处理,给予诚信分扣分并进行失信行为公示。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 购 人:常州铭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19- 81090025
(二)招标代理公司: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左昕
联系电话:13685221117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路6号宏图大厦17F
邮政编码:
网 址:http://wj.chang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