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湖公园管理服务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常州科技孵化中心有限公司委托,就新龙湖公园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龙湖公园管理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CWFZ2018-040
3、项目范围、内容及要求:
项目范围:项目地点位于常州高铁北站北侧、新桥大街南侧,乐山路与长江路之间,总规划用地面积34.25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要求)
项目内容:
1、园区内保安、保洁(包含垃圾清运);
2、公共部位维修;
3、湖面清洁及水质处理;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和管理;
5、园区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
6、新龙湖水街商户管理;
7、项目相关市场推广活动配合与支持;
8、项目物 业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类、建立设施设备档案及台账;
9、代收代缴水电物 业停车费;
10、消防、智能化维保工作(含第三方专业单位维保工作);
11、其他属于物 业管理范畴的工作
以上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服务时间:2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内乙方月度考核成绩达2次(及以上)不合格或未按指定时间要求整改完成,视为全年考核不合格,甲方可立即解除该合同关系 ,不再与乙方续签下一年度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4、本项目控制价:64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其他要求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 业管理服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延政西大道6号宏图大厦17楼(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1);
(3)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此项仅需提供原件);
(以上资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成功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费300元/标段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路6号宏图大厦17楼招投标中心。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14:00时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路6号宏图大厦17楼)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8日14:00时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
2、户名: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24006160018010436836
开户行:交通银行常州兰陵支行
3、注意事项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单位必须用转帐支票、电汇等方式(现金除外)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银行进帐单到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必须在2018年11月30日16:00之前到账并至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换取,若已到账却没在规定时间来换取的,逾期不再换取】,。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申请人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9-68865671
八、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九、特别提醒
已经报名参加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对于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又未书面提交说明的,按《江苏省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常州科技孵化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华山中路288号7号楼
联系人:孔佩
联系电话:0519-80585551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春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左昕
联系电话:13685221117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路6号宏图大厦17楼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