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家路南侧、东龙北路东侧棚改安置区开发项目试桩招标公告
贺家路南侧、东龙北路东侧棚改安置区开发项目试桩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WZ2023-159
贺家路南侧、东龙北路东侧棚改安置区开发项目试桩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的试桩工程(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1、本项目概况:
1.1、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常州市武进区贺家路南侧、东龙北路东侧。
1.2、工程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66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600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 143000平方米,商业及公建约2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50000 平方米,主要建设约11栋20F~27F住宅、1栋2-3F配套及地下-1F车库,以及物业管理用房、配电房、门卫等。同步实施绿化、场地及水、电综合配套设施。本标段为贺家路南侧、东龙北路东侧地块项目试桩工程
1.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
1.4、服务周期要求:12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1.5、项目总投资额:约126000万元。
1.6、招标控制价:772993.14 元。
1.7工程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注册建造师专业、等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3、如贵单位愿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请贵单位于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8:30-17:00),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携带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一份。
领取地点: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常州市武进区湖滨南路招商花园城蓝图大厦4楼)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4日14时00 分,递交地点为: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州市武进区湖滨南路招商花园城蓝图大厦4楼)。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资审、开标时间为2023年 7月14日14 时00 分。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4.1.1、企业营业执照。
4.1.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1.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1.4、注册建造师证书。
4.1.5、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4.1.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条由代理机构核查,无需提供资料)。
特别提醒:
① 以上要求的资料必须另外提供二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一正一副)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② 除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提供原件外不用装袋、密封外,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企业全称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资审资料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未按要求密封者按资审不合格处理。
③ 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查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招标公告要求事项。
注:1)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不得请假),同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则视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详见附件二。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龙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武进区湖塘镇武宜中路1号 |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湖滨南路招商花园城蓝图大厦4楼 |
联系人:吴先生 | 联系人:蒋女士 |
电 话:0519-86580023 | 电 话:13861063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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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工程
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注册建造师证书;
五、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六、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附件二:
评 分 办 法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772993.14 元)的入围单位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且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C=A×K,
A——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为10家或10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二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值在资格审查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满分100分,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高于该基准价的,每高出1%扣1分;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低于该基准价的,每低出1%扣0.5分。(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3、投标报价得分=100分-投标报价扣分值
三、定标
评标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次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若最高得分相同,则选择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确定。
四、评标细则使用说明:
(1) 评标程序: 1)符合性评审(资格审查); 2)清标; 3)经济标评审; 4)计算评标基准价; 5)汇总得分; 6)定标。
(2)前续评审不合格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3)各类抽签值在抽取产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
附件三: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递交投标文件的,则需提供本证明,但不需要提供下页的授权委托书。
(二)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全称) (职务)(姓名)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投标人或其下属单位全称)的(职务)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该代理人在 项目的投标过程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再授权。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邮箱: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由委托人签署和递交投标文件的,需同时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和上页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