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江苏春为在行动
[ Time:2019-05-17 Number of views:1770次 ]
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关键时期的一项重大部署,是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之基的必然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目标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18〕1号)】,至2020年结束,为期3年,总目标是: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三)坚持总行治理、齐抓共管;
(四)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五)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黑”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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